关于2016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16-04-21点击:27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    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和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2016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4月30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1日(劳动节、星期天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4月30日(星期六)、5月2日(星期一)的课时由教师根据教学情况安排补课。
   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,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。
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院长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016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