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0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19-12-16点击:1068

各部门:
    现将2020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放假时间:
    (一)学生放假时间:自2020年1月4日(周六)至2020年2月15日(周六)止,2020年2月16日(周日)报到、注册,2020年2月17日(周一)正常上课。
    (二)教师、干部放假时间:自2020年1月6日(周一)至2020年2月15日(周六)止,2020年2月16日(周日)上午9:00全体教职工报到,下午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。2020年2月17日(周一)全体人员正常上班。
    二、领导干部假期内因公、因私有出行计划须按南京邮电大学《关于中层干部履行外出请假等规定的通知》(党办发〔2006〕1号)以及《南京邮电大学处级干部出国(境)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党委组发〔2015〕1号)执行。学院部门负责人在假期内有出行计划,应报备分管院领导。
    三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后勤管理处要组织好教室、宿舍、车辆等各项维修及保养工作,以保证下学期工作的正常运转。安排好食堂、门诊部的值班工作。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和调度工作,对学院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,妥善停放。假期申请公务车辆须由申请部门填写《公务服务(用车)申请单》报后勤管理处,由后勤管理处按照要求合理调度,由当值驾驶员执行驾驶任务。
    四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寒假前各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,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;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及时整改安全隐患。
    五、加强值班制度。各部门在假期中应加强轮流值班,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严格交接班手续,确保工作到位。院办安排好总值班,排定值班人员,明确值班职责。
    六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将以上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外包服务单位。要确保假期校区的安全、稳定及各项服务设备的运转正常。

 
2019年12月12日